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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招募公告

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多直聘人才网
2023-10-18
5951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来临就业,加强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募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实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2024年毕业的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国(境)外留学人员;均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募人数

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设置实习生岗位3个,每个岗位招募3名实习生;共设置9个岗位,27个实习生招募计划数。实习期满,通过考核竞选,部分优秀实习生可留用成为正式国企编制员工(详见下文考核及留用说明)。

三、招募条件

(一)实习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备与实习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以《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募2024年毕业实习生一览表》(详见附件)为准;

5.不存在《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二)招募条件有关说明

各实习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募单位根据实习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附件中“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学科门类、二级专业门类、一级学科(类)或三级专业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招募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实习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四、实习时间

实习期为5个月。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发布招募公告。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浙江人才网、台州人才网、临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临海人才网及微信公众号、财惠临海(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募公告。后续其他相关信息发布以临海人才网以及其微信公众号为指定发布平台。

2.注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2023年9月26日17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2023年9月27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实习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请报考人员先将材料原件的照片、扫描件或文档生成jpg、jpeg、pdf格式,便于提交):

(1)身份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

(2)户籍材料:户口簿上户主与本人姓名所在页;

(3)学历(学位)材料: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图片〔国(境)外留学人员出具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实习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募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实习生免报名费。

各实习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实习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实习生招募计划数,招募计划数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募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各招募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招募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二)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计划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

2.确定面试对象

各实习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本次招募各实习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如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募单位在该实习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由招募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募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募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实习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实习资格的,请及时与招募单位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实习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实习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实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实习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具备实习资格。

实习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实习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实习手续前提出放弃实习资格的取消实习资格。上述情况,由实习单位研究并报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实习手续之后放弃实习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管理方式

(一)日常管理

实习期间由各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日常考勤、工作安排、实习考核、生活补贴发放等。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生活补助为每个月2000元。

(二)考核及留用

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考核为100分制,考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岗位胜任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考核分的60%;实习期结束后竞选满分为100分,占总考核分的40%。岗位胜任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不列入留用对象。

根据总考核分,每个实习岗位可有1个留用名额转为正式国企编制员工。每个实习单位可经集团党委商定,在该实习单位剩余优秀实习生中选出1到2名再留用,成为正式国企编制员工。

被留用的实习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到企业报到,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留用资格。

对新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5年内在临海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最高40万元、硕士最高20万元的房票补贴,同时给予博士3年最高13万元、硕士3年最高3.9万元;本科3年最高1.3万的安家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毕业时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募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毕业后,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留用资格。

招募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募单位根据实习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募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募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实习、留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募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实习资格或留用资格。

(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六)留用后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留用后的实际岗位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七)本次招募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募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募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八)各个实习岗位招募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募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联系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5315629。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募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电话:0576-85133903)或招募单位反映,招募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十)本公告涉及招募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录用等事项由招募单位负责解释。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招募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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